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泸定县南头村至发旺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泸定县南头村至发旺村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2024〕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泸定县南头村至发旺村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发〔2024〕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泸定县公路段,建设资金来自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泸定县依法依规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定县公路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得妥镇南头村北侧两岔河左岸,与S217线平交,沿南头村外缘布设线路至两岔河,回头展线上山,避开高压线铁塔,沿山脊前行至王家沟,顺王家沟右岸山体向南布线,在王家沟源头附近经过海子越岭后,继续向南布线,设桥梁跨越雨洒河,接王岗坪景区发旺支线,然后完全利用王岗坪景区发旺支线,止于泸定、石棉两县交界处,与挖丰路平交。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施工图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
2.3 计划工期:18个月(含施工图勘察设计)。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6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技术标准
2.6.1 本项目初步设计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一般路段采用四级公路-Ⅰ类、特殊困难路段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千米/小时,路基宽度6.5(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与路基1/15;沥青混凝土路面。
2.6.2 其他技术指标严格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特殊困难路段不低于《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仅限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设计单位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仅限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施工单位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勘察验收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1个公路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国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2)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1个公路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国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1个公路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国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2 财务要求:近一年(即2023年度)财务无亏损。
3.3 信誉要求(第(1)~(3)项均以招标人在下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4)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1)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勘察单位除外)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勘察分项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招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了联合体投标协议后,在同一标段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其中勘察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各自签署、盖章外,其他需签署、盖章的地方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3)联合体全部成员资质累计应满足本公告第3.1.1项所有资格条件要求;其中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第3.1.1项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应满足本公告第3.1.1项勘察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满足本公告第3.1.1项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4)联合体全部成员业绩累计应满足本公告第3.1.2项的所有业绩要求;其中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第3.1.2项的设计业绩要求,勘察单位应满足本公告第3.1.2项勘察业绩要求,施工单位应满足本公告第3.1.2项施工业绩要求。
(5)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本公告第3.2款近一年(2023年)财务均无亏损要求。
(6)如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信誉均应符合本公告第3.3款的信誉要求;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勘察设计、施工类中信用等级均应满足要求。
3.5 关联企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不得是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范围的初步设计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cgzzg.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s://ggzyjy.sc.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cgzzg.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s://ggzyjy.sc.gov.cn/)网站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cgzzg.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s://ggzyjy.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cgzzg.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s://ggzyjy.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定县公路段;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综治中心 2 楼;
邮编:6261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36-312278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20 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65123888;
传真:/。
2024年11月15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513300-04-01-17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