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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合同公示的通知

2023-05-18 00:00:00

州级各相关部门、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发展改革局、海螺沟景区发展改革招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规建科,各招标人:

为进一步加强招标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川发改招管〔2018182)等有关规定,请在甘孜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甘孜)主动公开,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特此通知。


附: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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