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日雨镇绒顶村太阳能提灌站建设项目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 ,同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 ,同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按照(川建行规【2020】10 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 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近 3 年 (从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 , 同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应同投标人须知10.1条描述一致)。”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近 3 年 (从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 , 同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按照(川建行规【2020】10 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 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 。(应同投标人须知10.1条描述一致)。”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中“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近 3 年 (从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 , 同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修改为“ 投标人近 3 年 (从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 , 同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按照(川建行规【2020】10 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 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4)投标人业绩“近3 年 (从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 1 个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 ,同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得 2 分。满分 2 分。”修改为“近3 年 (从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 1 个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 ,同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按照(川建行规【2020】10 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 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得 2 分。满分 2 分。”
5、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修改为:1、泵房3座,每座建筑面积约 12㎡,砖混结构。2、输水主管管线2550m(采用DN100无缝钢管)3、取水井1座(直径1m,深30m)。4、新建蓄水池 350m³一个、转输水池 70m³两个,砖混结构。5.购置光伏发电系统1套、太阳能电池板(光伏组件 DC41V,功率为590W,光伏组件总数量为660片,含36块备用),以及配套的汇流箱,控制柜。6、一级提灌泵站采用2套太阳能专用潜水泵(流量20m³/h、扬程 370米、功率 55KW),二级提灌泵站采用2套太阳能专用潜水泵(流量20m³/h、扬程 240米、功率 30KW),三级提灌泵站采用2套太阳能专用潜水泵(流量20m³/h、扬程 240米、功率 30KW);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得荣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