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优选甘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法人的公告
为加快甘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查同意,现将甘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法人优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申报。
一、优选内容
通过市场化方式优选确定甘孜抽水蓄能项目开发主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装机120万。
2.项目地点。站址位于甘孜州甘孜县扎科乡,距离成都市直线距离435km,距离甘孜县城直线距离约40km。
3.建设内容。抽水蓄能单站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等组成。
4.进度要求。工程筹建期初拟为24个月,初拟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其中准备工期为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4个月、完建期12个月,首台机发电工期60个月。
5.投资匡算。静态总投资约76亿元(不含送出工程)。
6.建设要求。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技术标准要求、环水保要求、安全生产要求,满足高原建设实际需要等。
三、优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优选并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携报名申请和缴纳申报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到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10办公室(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136号)领取《优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资料(自备U盘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四、优选评审
优选评审具体有关事宜以《优选通知书》为准。
五、申报要求
1.企业可单独进行申报,也可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不足3家,则暂停该项目法人优选工作。
3.资质要求。申报企业(包括其母公司)或联合体企业牵头单位须具备国家和省颁布或授权的清洁能源开发资质,在国内建成水电装机规模不低于1000万千瓦。
4.资产要求。申报企业(包括其母公司)或联合体企业牵头单位总资产须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须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
5.申报企业需以法人身份参与申报。集团授权其下级公司参与申报的,仅能授权1家,授权超过2家(含2家)下级公司的,取消该集团申报资格。参与项目申报的下级公司必须取得所属企业集团最高级别母公司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
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申报。
7.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取得所属集团公司总部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权利义务后方可参与申报。同一家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多个联合体来申报该项目。
8.申报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有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四川省、甘孜州列入“黑名单”企业。
7.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
8.申报企业(包括其同一集团下的其他子公司)在甘孜州项目开发建设中未按《开发合同》和承诺事项履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申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任一成员企业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该项目申报。
9.申报保证金。申报企业需以现金方式缴纳申报保证金,本项目申报保证金为80万元整。优选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各申报企业,申报保证金不记利息。
户 名: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甘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90070120000042311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836-2835129
附件:报名申请参考模板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